新中国60年政区变迁
行政区划的变迁,无不随国家政治、经济生活的脉搏跳动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,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。六十年来,各级别政区建设不断出现新面貌。不仅省市设置更加合理、兼顾大局,更承前启后的增添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。随着香港和澳门特区的回归,我国地方行政区划史上开辟了全新的一页 ……详细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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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至1955年:大幅调
这一时期为省区及中央直辖市大幅度调整阶段。
在新中国成立初期,全国设东北、华北、西北、华东、中南、西南6大行政区,分别管辖各省区;省下设专区;专区下设县;大体形成4级行政区划。但是,大行政区在1952年之后仅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,而不再是一级政区。专区为省的派出机构,也只能算是监察区,并非一级政区。






